常常有客戶詢問遺產遺囑特留分的問題,所以在此打一篇文章解釋。
先講古代的繼承制度
時間回到遠古,原始人擁有了獵場採集場,這些等財產的繼承需要怎麼樣的制度才能維持社會(家庭)的安定?打打殺殺嗎?當然不是。
最早的時候是嫡長子繼承制,與元配(嫡妻)的後代叫做嫡系,大的兒子叫做嫡長子。誰來拜祖宗,負責祖先的祭祀就由誰來繼承。沒有繼承權的。女生因為要拜其他家族的祖先,生出的小孩也不跟娘家姓,所以在出嫁時送嫁妝,沒有繼承權。
應繼分是什麼?
財產規定就是全部給嫡長子。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這種簡單粗糙的嫡長子繼承制顯然不合時宜了。
現在的時代講法律,但是講法律就要有個依據,若沒有應繼分,而且沒有遺囑來分配遺產,那法官在裁判遺產分割的時候沒有一個準則,到底誰要分多少?所以跑出一個應繼分。如同法律的基本精神,最低限度的公平。應繼分讓法官有一個評斷分多分少的標準。不要吵,大家一樣多。
為什麼要有特留分?
特留分這種東西就是在遺囑制度產生之後,出現分配不均的問題之後所產生的解決方法。
假如遺產可以透過遺囑可以完全由被繼承人的意思自己規劃,可能會將財產全部送給廟宇,教會,小老婆,私生子。如此一來沒有照顧到繼承人,甚至會害到他們。
所以立法特留分,以此保障繼承人可以出面爭取他的最低限度的法定應該要繼承的份額。
什麼時候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特留分要在侵害後才會產生,假如沒有侵害到特留分,是就算上法院告,也告不贏。但是你會來看這篇文章,大多是會侵害到繼承人的特留分吧^o^!
特留分侵害中華民國並不會主動辦理(屬於告訴乃論),要上法院告才會成案。沒有上法院,就沒事。換句話說,繼承人那邊你擺得平,就沒有特留分告訴的問題要擔心。
特留分,注意叫做特留"分",各繼承人有其特留"分",各人照各人的被侵害的權利提出告訴,沒有提出的就沒有。假如有幾個比較難解決安撫,就要特別為他們留出特留分。
所以侵害特留分的問題在事前可以避免。
配偶之應繼分
民法第1144條規定各繼承人之順位及應繼分:
-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在法律上看來,直系血親卑親屬與配偶一樣重要。
-
第2順位:父母,配偶得 1/2;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父母終歸會離世,但其身後財產通常也會流向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所以分給第 2 順位父母與第 3 順位兄弟姊妹,本質上有相近的立法考量,因此應繼分相同。
-
第3順位:兄弟姊妹,配偶得 1/2;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父母與兄弟姊妹在這裡可視為互補順位。
-
第4順位:祖父母,配偶得 2/3;其餘 1/3 按人數均分。
若由祖父母分得遺產,其後續流向通常會再往叔叔、伯伯、阿姨、姑姑等更遠親屬延伸,因此法定分額也相對較低。
-
無以上第 1 到第 4 順位繼承人時,配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如何避免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問題
假如有特留分與應繼分的法律規定,沒有辦法按照自己的意思把分配自己辛苦賺的錢,豈不很可憐?當然不是這樣,就特留分的規定,你可以自主掌控一半的遺產去向。
假如不滿意給繼承人特留分呢?嫌特留分太多?還有辦法,不過代價很高。
生存時贈與可以避免應繼分與特留分
活著的時候贈與,就可以避免應繼分與特留分問題,因為這應繼分與特留分只有在“遺產存在”時才會發生,若沒有遺產,當然沒有應繼分與特留分問題。
但是要確定你的頭腦很清楚,可以表達自己的意思(有意思表達能力),假如贈與額超過一定的額度,會需要繳到國稅局的贈與稅。不過你可以算算看,繳贈與稅給中華民國比較划算,還是財產被繼承人拿走比較划算。
畢竟遺產的遺囑規劃,寫遺囑的人的心中真正意思是把遺產留給最需要的人。
網路上抄來的遺囑範例,上了法院一個字就能讓它全部作廢
很多人以為遺囑就是把想講的話寫下來,找個地方放好就好了。結果呢?地政退件、銀行不認、繼承人上法院互告,一份有瑕疵的遺囑比沒寫還慘。網路上免費的遺囑範例到處都有,但錯得離譜的也到處都是。你敢拿家產去賭一份免費範本?
一份遺囑送到法院,平均會被九位律師用放大鏡逐字檢查。一個格式錯誤、一個日期沒寫、一個簽名不對,整份遺囑就是廢紙。你辛苦規劃的財產分配,全部白費。
自書遺囑看起來最簡單,但踩的雷最多
法律規定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筆書寫」、「記明年月日」、「親自簽名」。聽起來簡單到不行,但外行人寫的遺囑普遍存在五個以上的錯誤。用電腦打字列印?無效。忘了寫日期?無效。內容跟法律牴觸?那幾條作廢。
更多人不知道的是,遺囑的內容還要考慮特留分的規定。你想把全部財產留給某個人?法律不允許。分配比例沒算好,其他繼承人一告就贏,你的遺願等於沒寫。
你以為寫好遺囑就安心了?執行的時候才是真正的戰場
遺囑寫好放在抽屜裡,然後呢?誰來執行?怎麼執行?地政單位要審查、銀行要認證、國稅局要核稅,每一關都會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你的遺囑。
有些人遺囑寫得很完美,但執行的時候才發現:指定的繼承人不配合、其他親屬出來爭、文件格式不符合地政要求。這些問題,在擬遺囑的時候就應該預先想到,而不是等人走了才來頭痛。
特留分沒算好,遺囑寫了等於白寫
很多人最常問的問題就是:「我可以把全部財產只留給某個人嗎?」答案是:不行。台灣民法規定每個繼承人都有「特留分」,你不能用遺囑剝奪他們的最低保障。
特留分的比例因身份而異,配偶跟直系血親的算法不一樣,計算基礎也不是你想的那麼單純。很多人自己寫的遺囑分配方式直接踩到特留分的線,一上法院就被打回來。到時候不但遺願沒實現,還讓家人為了打官司反目成仇。
代筆遺囑更複雜,見證人選錯整份無效
不是每個人都能自己寫遺囑——年紀大了手抖、身體不方便、或是根本不會寫字。這時候就需要代筆遺囑。但代筆遺囑的法律要求比自書遺囑更嚴格:需要三位以上見證人、全程口述、筆記人當場記錄,還要所有人簽名。
見證人不能是繼承人、不能是受遺贈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找錯人來當見證人?整份遺囑直接無效。這些細節,沒有經驗的人根本不知道要注意。
遺囑不只是法律文件,是你對家人最後的安排
寫遺囑不是在分財產而已。一份好的遺囑,是預防家庭紛爭最有效的方式。誰拿房子、誰拿存款、誰負責照顧父母、祭祀怎麼安排——這些事情在你還能做主的時候就講清楚,家人才不用在最傷心的時候還要吵架。
見過太多家庭因為沒有遺囑、或遺囑寫得不清不楚,兄弟姊妹從此不再往來。一份經過專業代書規劃的遺囑,保護的不只是財產,是整個家庭的關係。
讓20年經驗的代書幫你把遺囑做到滴水不漏
- 完整了解你的財產狀況與家庭結構,量身規劃分配方案。
- 精算特留分比例,確保遺囑內容合法有效不被挑戰。
- 提供專業遺囑範本,每一條都經得起法院和地政的檢驗。
- 自書遺囑全程指導,代筆遺囑見證人安排一次到位。
- 預先排除執行階段的障礙,讓遺願真正被實現。
- 全台皆可辦理,到府服務不受地區限制。